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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等23个部门联合发文 共“织”一张网 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

时间:2024-12-03

  12月2日,市民政局等23个市级部门联合发文,出台《巴中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全市要将流动儿童作为服务重点,推动流动儿童全面发展,持续缩小流动儿童与户籍儿童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差距,推动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更加公平、便利、优质的服务,使流动儿童权益更有保障、人生更加出彩、生活更加幸福。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6年,全市流动儿童相关政策制度不断优化健全,关爱服务工作全面开展,重点领域惠民措施更加平等均衡,基层基础更加坚实牢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到2035年,全市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关爱保护体系全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加均等优质,流动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在开展监测摸排建立信息台账方面,《实施方案》明确,我市将精准监测摸排,摸清流动儿童底数,建立信息台账,构建大数据平台。各县(区)要将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流动儿童监测摸排范围(城市中心城区的市辖区之间异地居住或生活的除外)。对监测摸排发现存在家庭生活困难、自身残疾、监护缺失、流浪、心理和行为异常的流动儿童,以及主动提出救助帮扶需求的跨乡镇(街道)的流动儿童,要建立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探索建立需求清单,定期走访探视,针对性开展关爱保护,保障儿童合法权益。

  在完善制度措施提升保障水平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优化落实教育保障政策、推进完善卫生医疗保障措施、织密织牢基本生活保障网等。在优化义务教育资源布局、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要充分考虑流动儿童特殊困难,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高考政策;持续推动流动儿童持居住证在居住地参加居民医保工作,落实异地就医结算;为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流动儿童,及时提供医疗救助服务;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流动儿童家庭,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保障流动儿童家庭住房权益。

  在加强关爱服务促进健康成长方面,《实施方案》明确,要通过着力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水平、提供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加强精神文化生活服务、开展城市融入服务等方式,为流动儿童提供更多关爱服务。

  《实施方案》明确,各县(区)要把做好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和民生实事项目重点部署。并对照《巴中市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制定并发布本地区流动儿童享有关爱服务清单,明确具体服务对象、项目、内容等,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真正惠及广大流动儿童。(巴中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建军)

来源:巴中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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