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林平主持召开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51次会议
时间:2021-11-09
11月9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1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邓林平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巴中市恩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关于全区农村集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及运行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对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了履职测评;决定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徐锋为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决定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希强为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会议强调,要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把自己和工作置于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要深刻认识履职测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全力做好各项工作。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正确履行好人民赋予的权力,恪尽职守、依法履职坚,为全面建设“两地三区”现代化新恩阳做出实际贡献。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永常、徐学恩、米粮川出席会议;区政协副主席吴鸽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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